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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 市慈善系统举行《慈善法》学习暨业务培训

2024-9-2 来源: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戚梅丽/文 黄国松/摄

    8月29日,乐清市慈善系统举行“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慈善法》学习暨业务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慈善总会会长赵明皓,市民政局局长王晓周,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余春双,副会长李守亮,秘书长周文中等出席活动,全市25个慈善分会业务骨干、43支义工队队长、18家社会组织代表近160人参加。



    开班仪式上,赵明皓作开班动员讲话。他指出,新修改《慈善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慈善事业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行为准则和具体规范,也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和法律红线。

    今年是慈善法修改后实施的第一年,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新修改慈善法,对于慈善行业的每一位从业者而言,是一项核心任务。他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把握大局,深刻理解这次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二要提升素质、服务大局,努力成为优秀的慈善工作者;三要规范管理、融入大局,共同培育慈善健康新生态。今年以来,市慈善总会根据实际,出台了《乐清市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定向捐赠管理办法》等17项规章制度,不断推动慈善公信力建设与公众期待相契合,打造慈善行业良性生态,从而提升慈善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度、亮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自2016年施行以来,已经成为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捐赠人权益的基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慈善实践的深入,新的挑战和需求催生了慈善法的修订。新修改的《慈善法》将于9月5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法填补了在应急慈善、社区慈善、互联网公益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并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公开募捐、信息公开和法律责任的管理,强化了政府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和支持措施,提升了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来自北京观韬中茂(温州)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孙瑞森律师全面阐述了《慈善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慈善法修改的整体思路,重点讲解了慈善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及平时慈善义工实践中需要依法规范的具体问题。


    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张小燕老师以《大爱温州 “善”之“力”》为题,结合乐清实际,讲述温州慈善积累温州“义利”“靓丽”“益力”“德力”“合力”。


    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李守亮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乐清慈善公益事业”为题,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分会(基金)和义工组织财务规范管理、义工组织队伍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

    市慈善总会还对全市慈善系统的新闻宣传业务进行培训,在提高专业水平、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传播效果等方面不断探索,更好地传递乐清慈善公益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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